其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以及肇事者无力支付费用等情况下对于受害人生命及时挽救资金难题,使其可以获得更加及时、有效、充分的保障。
建立这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若肇事方逃逸或肇事车辆未缴交强险、交强险不足以覆盖抢救费用,道路救助基金可代为垫付抢救和治疗费用,保障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治。
救助基金的垫付条件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平阴县中医医院已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基金救助两年余,近期,济南市交警支队基金处处长李咏梅一行到医院对基金救助工作进行指导,对医院的道路基金救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自2020年1月至今已有50多位患者受益于交通道路救助基金,救助金额达到120多万元,最大程度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平阴县中医医院是平阴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定点医院,将全程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受害人办理道路救助基金。